对手机高度依赖和沉迷使手机成为影响他们身体健康的第一杀手


[IT搜购网 原创] 2019-05-10 09:02:53 编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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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,随着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和智能手机的高度普及,手机似乎已经变成了人们身体外的一个延伸器官,须臾不离,无法割舍。

尤其是青少年学生,因为缺乏自控力,对手机高度依赖和沉迷,使手机成为影响他们身体健康的第一杀手,和导致学业严重下滑的罪魁祸首。另外,对学校而言。手机也日益成为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造成师生矛盾的最重要隐患。

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些手机带来的弊端,去年,国家有关部门连发两道文件,剑指青少年学生沉迷网络和依赖手机等电子产品。其中,在教育部、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《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》文件中,直接提出: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、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,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。

 

随着国家层面文件的出台,全国各地积极响应,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法规,专治手机疑难杂症。

有了国家和地方多层面法规的支持,学校似乎在管理手机的问题上底气足了,腰杆儿直了,可以放心大胆的严管手机了,再也不用害怕因为管手机出问题了。

事实真的是这样吗?其实不然。

文件中的“严禁”一词,极可能就是一个坑,如果对“严”的程度和方式拿捏不准,学校和老师完全可能直接掉坑里认栽。

 

下面看两个案例。

案例一,湖南道县某高中,年级政教员老师发现学生课堂玩手机,经教育后,当事学生主动要求砸毁手机,老师同意了学生的做法。不料砸手机的视频被传网上,结果涉事老师被当地教育部门严厉批评,并被处罚职务津贴。

案例二,安徽寿县某高中,一学生将手机带进课堂,班主任要求交出手机代为保管。学生交了手机后情绪激动跳楼,经抢救保住性命,但造成了身体十级伤残,住院期间产生医疗费12万元(学校先期垫付3万元)。学生家长将学校和老师诉至法院。法院判决:学校承担20%的过错责任,当事老师不担责。

 

案例一和案例二,都是学校和老师依照相关文件规定,履行正常手机管理职责,然而却都掉坑里了。

案例一造成了学生私人财产损失,尽管是学生自愿,依然被认为管理方式不妥,老师受到了处理;

案例二造成了学生身体伤害,尽管老师的管理方式没有被发现有任何不妥,老师也免于担责,但是很奇怪,学校却要承担20%的过错责任。老师执行的是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要求,老师的行为代表了学校的意志,既然老师的管理没有过错,那么学校的过错在哪里?学校在这一事件中的过错,难道不是由老师管理手机造成的吗 ?两相矛盾,确实令人费解。

 

而且,该案例还有两点假设,细思极恐。

假设家长不是走法律途径,而是“闹"访,结果会怎样?假设跳楼造成的不是身体伤害,而是年轻生命消失,结果又会怎样?老师会不会因此担责?

当然,假设毕竟是假设,但假设的未知性和不确定性却令人脊背发凉。

 

现在我们的整个社会自上而下,包括学生家长,大家都认为学生手机必须要管理。但是,一线教师不得不问,手机究竟该怎么管才不会出事?严禁,究竟要怎样严怎样禁?严和禁的边界是又什么?

真心期待上级教育部门就此出台更详细的规定,最好能够提供一套教科书式的规范管理操作流程。一线教师只需按流程规范操作,可保万无一失。

你觉得呢?欢迎发表你的观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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